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危險廢物的智能化、規范化管理水平,保障環境安全,擬實施“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部署和運營維護服務項目”。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相關規定,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。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項目概況
- 項目名稱:危險廢物物聯網系統部署和運營維護服務項目
- 采購內容:本項目采購內容包括兩部分:
- 系統部署服務:在指定區域范圍內,部署一套完整的危險廢物物聯網監控系統。該系統需集成智能稱重、視頻監控、電子標簽(RFID/二維碼)、數據采集終端、環境傳感器(如溫濕度、氣體濃度)等硬件設備,并完成與現有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平臺的軟件對接與數據貫通。
- 運營維護服務:提供為期【請填寫具體年限,如:三】年的系統全生命周期運營維護服務。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7×24小時系統監控與故障響應、定期巡檢與保養、硬件設備維修與更換、軟件系統升級與優化、數據備份與安全維護、操作人員技術培訓等,確保系統長期穩定可靠運行。
- 項目預算:【請填寫具體預算金額及單位】
二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
本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,主要基于以下理由:
- 技術的專有性和不可替代性:本項目需部署的物聯網系統,需與我市現有的“【請填寫現有市級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平臺名稱】”實現無縫對接和數據實時同步。該現有平臺由【請填寫原開發單位名稱】獨家開發并維護,其系統架構、數據接口、通信協議等核心技術具有專有性。為確保新部署的物聯網系統能夠與現有平臺實現深度集成、數據零誤差交換及業務流暢協同,必須由掌握該平臺核心源代碼、數據結構及接口標準的原開發單位提供服務,其他供應商無法在保證系統兼容性、數據安全性和業務連續性的前提下,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同等質量的部署與對接工作。
- 服務的延續性和一致性:運營維護服務要求供應商不僅精通物聯網硬件,更必須深刻理解現有管理平臺的后臺邏輯、業務規則及歷史數據脈絡。由原開發單位提供運營維護服務,能確保從系統部署到長期運維的技術路線、責任主體、服務標準高度統一,有效規避因多家供應商交替服務可能帶來的技術斷層、數據丟失、權責不清等風險,保障全市危險廢物管理業務的不間斷穩定運行。
- 法律法規或政策要求:根據《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危險廢物管理信息需實現全過程、可追溯的動態監控,數據必須真實、準確、完整且不可篡改。由原平臺開發單位承接本項目,能從技術根源上確保物聯網采集數據與中心平臺數據的同源一致性、全程可溯性及法律有效性,符合監管要求。
【請填寫擬定的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】作為我市現有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平臺的唯一開發與維護方,是能夠同時滿足本項目系統無縫對接、數據安全貫通及長期穩定運維要求的唯一供應商。
三、擬定供應商信息
- 名稱:【請填寫擬定供應商全稱】
- 地址:【請填寫擬定供應商地址】
四、公示期限
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【請填寫天數,通常為5個工作日】內(【請注明起止日期】)。
五、異議反饋
任何供應商、單位或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的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(包括異議具體內容、事實依據、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)向采購人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采購人聯系方式
- 單位名稱:【請填寫采購人全稱】
- 聯系地址:【請填寫采購人地址】
- 聯系人:【請填寫聯系人姓名】
- 聯系電話:【請填寫聯系電話】
特此公示。
【采購人單位名稱(蓋章)】
【日期:年 月 日】